甘肃省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法治副校长建设体系、法治副校长作用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意见》强调,我省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了解,到2022年年底,我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覆盖。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法治副校长具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按照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校(教学点)、学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需求,优先选派县级(含)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入选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匹配选聘。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我省将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长三角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典型案例发布******
元荡岸线整治前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中新网上海1月10日电 (浦帆)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联合两省一市三级八方相关部门编印发布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典型案例》。《案例》共收集整理了示范区三年来形成的加强联保共治、夯实生态基底、推动绿色发展三个方面,22项制度创新成果和46个典型案例(应用场景),展示各部门打破行政藩篱,共同探索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制度创新的实践成果。
元荡岸线整治后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此外,《案例》同时优选、收录了加强跨界水体联合共治、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厚植生态优势转化基底、推动绿色创新融合发展等各种类型的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与制度创新成果配套,是一套较为系统地总结提炼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创新实践案例经验集成文本图集,也是对示范区生态环保工作阶段性成效的一次集中展示。
示范区首次联合生态监测启动和现场采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在联保共治方面,示范区作为两省一市的跨界毗邻地区,在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合作由来已久。示范区成立以来,执委会主动协调,构建两省一市各扬所长、充分共商、联合创制、统一管理的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体系,持续探索和巩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新机制、新模式。随着全方位联保共治机制的不断深化,示范区环境质量尤其是重点跨界水体水质持续稳定改善,太浦河跨省界断面水质连续三年年均值达到Ⅱ类以上,淀山湖、元荡等重点跨界湖库已经提前达到2025年水质功能目标。
示范区大气超级站科学观测网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方面,示范区始终坚持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以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制度创新等为重点,持续探索和深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制度创新,协同构建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监测网络,不断健全示范区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体系。与此同时,围绕构建示范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多样化生态格局,示范区加快实施“一河三湖”岸线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开展全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丰富生境和物种类型,维护和提升生物多样性,持续筑牢示范区生态基底。
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加快探索绿色创新融合发展路径。示范区三年来坚持筑牢示范区生态绿色本底,持续加大投入,示范区越来越优良的生态绿色基底,已经吸引了华为研发中心、复旦大学创新学院、浙江大学智慧绿洲、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英诺赛科半导体等一批创新研发高等级平台、项目落户,示范区绿色创新融合发展能级效应正不断放大。(完)